欢迎来到无锡鑫快精密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

防火柜_防磁柜_防爆安全柜优选厂家_无锡鑫快精密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

鑫快精密现代五金制品生产商

以技术创新为生命,以品质求生存

当前位置:主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动态 >

化学试剂库房、易燃易爆气体室的防火间距

文章出处:未知 浏览次数:发表时间:2020-07-03
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〈GB50016-2006〉
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建筑物、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(m),防火间距参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,与办公室、宿舍等民用建筑间距大于25m,与砖混结构的建筑相距12m以上,与钢构架(未刷涂防火涂料的)的建筑相隔15m以上。
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〈GB50016-2006〉
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建筑物、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(m),防火间距参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,与办公室、宿舍等民用建筑间距大于25m,与砖混结构的建筑相距12m以上,与钢构架(未刷涂防火涂料的)的建筑相隔15m以上。一级耐火等级库房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,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。
化学试剂库房、易燃易爆气体室采用单层结构建筑;
化学试剂库房、易燃易爆气体室中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;
化学试剂库房、易燃易爆气体室内严禁设置办公室、休息室等,并不应贴邻建造。
 
 

回顶部